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一届“优秀心理委员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初审,学院拟推荐以下7名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学校第一届“优秀心理委员”评选。以上名单于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向老师反映:何老师;办公地点:工程楼2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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